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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味店售瀕危魚花膠王,漁護署放蛇揭發 律政司擬起訴
海味店售瀕危魚花膠王,漁護署放蛇揭發 律政司擬起訴 《蘋果》及環保團體今年初放蛇揭發本港多間海味店高價出售以瀕危石首魚製的「花膠王」;更有海味批發商利用香港作中轉站,將違禁花膠大批走私到內地。事件曝光後,漁護署過去4個多月向全港約150間海味店放蛇,證實最少在兩間商店撿獲石首魚花膠,已將調查報告交律政司擬作檢控。環保團體綠色和平指,近月再到上環放蛇時,仍發現有海味店聲稱可出售石首魚花膠。記者:梁御和 涉事石首魚花膠是由墨西哥加利福尼亞灣石首魚的魚鰾製成,坊間稱作「金錢鰵」,譽為「花膠之王」,每隻售價最高可達百萬元,近年大受中國富商及高官追捧。但該魚早於1977年被列為《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中的瀕危物種,若長期被濫捕,有可能面臨絕種。任何人藏有、販賣或入口有關花膠均屬違法。 本報及環保團體在今年中到上環多間海味店放蛇,其中位於永樂街的德盛蟲草莊曾經公然向記者兜售石首魚花膠,每公斤開價40萬元;而專營魚翅海味批發、身兼海產進出口商會總秘書的林丁貴,也被發現公然在店內展示石首魚花膠,更聲稱有「一批批賣去國內」。 最高可判囚兩年 報道刊出後,漁護署隨即向全港約150間海味店展開放蛇調查。漁護署回應本報時證實,巡查期間在其中兩間商戶內,撿獲懷疑石首魚花膠,經基因化驗後確定為加利福尼亞灣石首魚,現正徵詢法律意見。該署又指,根據《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非法進出口及管有加灣石首魚、或由其製成的花膠作商業用途,最高可被判罰款港幣500萬元及監禁2年,有關物品亦會被沒收。律政司發言人表示,已經收到漁護署的調查報告,現正研究相關證據及法律,會適時決定是否提出檢控。 政府高調打擊非法花膠,但一直關注事件的環保團體綠色和平項目主任鄧敏琳表示,近月曾經派員走訪上環47間海味店嘗試購買石首魚花膠,發現部份店員變得警覺,沒有再在店內展示花膠;但最少有6間海味店仍聲稱可以代為「攞貨」,並着先留下電話等候通知。 環團斥刑罰寬鬆 鄧批評,香港對走私瀕危物種的刑罰一向寬鬆,很多時只是罰款了事,過往就有走私瀕危蘭花的案例,當事人最終只被罰款100元,「一塊石首魚花膠嘅價錢50萬,不法商人罰完錢可以再犯,根本就冇阻嚇力」。她又指,香港現時已淪為黑市買賣的轉口港,促政府將此類走私行為列為有組織犯罪行為,增加刑罰;以及加強海關前線人員培訓。 花膠又稱魚肚,即「鮑參翅肚」中的「肚」,由大魚腹中的魚鰾生曬而成,一般認為有滋陰補腎之效,有指亦可幫助傷口復原。一般花膠平均每隻約1,000至2,000元,較貴的印尼蜘蛛肚售3萬元。但體形較大、屬花膠之王的金錢鰵,每公斤售價達4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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